2021年12月14日,国家正式启动退役军人、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申领制发工作,优待证是持证人彰显荣誉的载体、享受优待的凭证,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广大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的关心关爱。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》《退役军人、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管理办法(试行)》,落实省退役军人事务厅部署要求,全市将有序开展优待证申领工作,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:
按照全省统一安排部署,我市已制定工作方案、开展人员培训、开通政务外网、进行系统调试、与合作单位对接等相关工作,并于2022年2月以后在全市全面展开优待证申领工作。申领前,请申领人认真了解退役军人事务部发布的官方消息,学习掌握申领有关要求,完成建档立卡相关工作。我市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数量较多,结合疫情防控要求,为避免集中申领,请广大退役军人、其他优抚对象相互转告,有序申领。
具体有关优待证申领相关政策还可以就近向当地退役军人事务局、退役军人服务中心(站)咨询,也可登录国家、省和市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官方网站了解。
感谢大家一直以来对退役军人工作的理解与支持,我们将满怀热忱为全市广大退役军人、其他优抚对象提供优质服务。
特此公告。
长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
2022年1月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