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烈士褒扬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,进一步传承和弘扬英烈事迹,深切缅怀牺牲烈士,亲切慰问烈士遗属,吉林省人民政府于9月30日上午,在长春市烈士陵园英烈纪念馆广场举行《烈士光荣证》颁授仪式。
省政府副秘书长贾树城宣读烈士评定决定。省委常委、常务副省长蔡东出席仪式并为2024年度评定的夏琨、谢海达、李杰3名烈士遗属颁授《烈士光荣证》。少先队员向烈士遗属敬献鲜花,深切表达对烈士及烈属的崇高敬意。
机关干部、群众代表和部队官兵、人民警察代表等180余人参加颁授仪式。
烈士资料:
夏琨,男,汉族,1977年12月出生,中共党员,生前系临江市副市长、公安局党委书记、局长。2024年7月24日,临江市遭遇特大暴雨,夏琨同志在抢险救灾过程中,为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,不顾安危、向险而行,遭遇道路塌方,壮烈牺牲。2024年8月3日,经吉林省人民政府批准,评定夏琨同志为烈士。
谢海达,男,汉族,1997年11月出生,生前系长春市公安局朝阳区分局红旗街派出所四级警长。2024年9月2日,谢海达同志为保护群众安全,与持刀歹徒殊死搏斗,壮烈牺牲。2024年9月12日,经吉林省人民政府批准,评定谢海达同志为烈士。
李杰,男,朝鲜族,2001年5月出生,生前系延边大学珲春校区学生。2024年5月16日,李杰同志不惧危险、奋不顾身营救落水群众,英勇牺牲。2024年12月25日,经吉林省人民政府批准,评定李杰同志为烈士。
初审:于阔溪 复审:王波 终审:王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