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| 主题:病退军人安置地和医疗保障相关问题咨询 | |
| 问题 | 您好,想咨询一下,少校未婚病退军人,父母户籍所在地在长春市农安县开安镇,病退安置地可以选择长春市么,如果必须选农安县的话,医疗待遇是怎样的,与长春市有哪些区别,在长春市内医院治疗报销比例与在农安县是否是一致。 2025-12-23 11:08:58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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您好,感谢您的留言! 安置地的审定工作是由吉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落实,长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接收安置工作,按照现行医保政策,军休干部在长春市三甲医院报销比例为85%,在农安县医院报销比例为91%。 长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5-12-24 10:14:53 |